来源:网络  作者:佚名

妇女罪”被收入“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”一章中,“聚众淫乱罪”被收入“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”一章中。在《少女之心》传抄中,被抓获罪者多以“流氓罪”判处。

●1998年《焦点》在该年的第12期杂志上发表《〈少女之心〉冒名走江湖》一文,文章称在深圳发现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《少女之心》,该刊记者经采访后获知,哈尔滨出版社并未出版该书,《少女之心》的书号盗自《数学的历史思想与方法》。

●2001年《暗流———“文革”手抄文存》出版,这是对“文革”手抄本进行的第一次系统整理,收录《远东之花》、《绿色的尸体》、《叶飞三下江南》等7部流传于民间的手抄本。出版人、时任文华图书发展公司经理的白士弘在图书面世同期对外发布消息,寻找手抄本的第一作者,以无果告终。

●2004年白士弘在1月初举办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上,向公众展示了《少女之心》的书样,该书计划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,不过印刷完毕后,正待上市却被叫停,相关部门同时通告各有关出版社,不得安排该书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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